各区(市)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4〕4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设置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1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三、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报名条件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四)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196号)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44元。 六、考场设置及报名安排 (一)我市的应试人员在枣庄参加考试。 (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网上报名。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开发的照片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报名时,应试人员应正确选择单位“所在地市”(枣庄)。应试人员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有关政策规定及报考须知,按规定报名。认真选填“国籍地区”信息项,杜绝误填误报。由于个人原因报错专业、级别、选错考区而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提供相关信息证件不实,考试时错误填涂试卷代码、准考证号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网上报名时间:7月8日9∶00-7月21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17日9∶00-7月25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28日9∶00-10月31日16∶30(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工作如下进行:应试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系统生成的《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名后交单位人事部门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区(市)的交区(市)人社局初审并盖章,由主管部门、单位人事部门或区(市)人社局持考生报名所需材料集中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审核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表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格式见附件3),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其中报名表、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第二天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考生网上缴费后,如需要报名考务费发票可于2014年7月16日9:00至7月22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鲁南人才市场二楼)开具。 资格审查时间:7月16日-7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16日-市直、市中区; 7月17日-薛城区、山亭区; 7月18日-高新区、矿务局; 7月21日-滕州市; 7月22日-峄城区、台儿庄区; 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中区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 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统一网报平台将向应试人员手机号码推送短信,告知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提示下一步操作。 七、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 今年,部人事考试中心将继续对考生试卷进行雷同检测。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及有关规定,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行为。对在考试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全部纳入违纪违规信用档案,与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 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执行力度,务必使考生、考务工作人员熟知相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切实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确保考试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1.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代码表 2.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 3.介绍信 201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和代码表
附件2 2014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样) 考生类型: 审核点: 报名时间:
介 绍 信 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码 ,前去办理2014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该同志目前从事 工作,至2014年12月31日止将满 年,符合报考条件,请与接洽。 (单位盖章)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