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滕州市委
组织部文件
滕组通字〔2015〕21号
关于利用“党员网校”
加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系统党委,市政府各部门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市人武部党委,滕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党员教育培训是党的思想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今年,我市开发建设了“党员网校”(www.tzyj.gov.cn),并于近日开通运行。为切实发挥 “党员网校”作为党员教育培训新阵地、新平台、新窗口的作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广泛发动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网上注册和学习,将“党员网校”学习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手段和内容,做实做严,切实提升党员理论素养和知识水平,真正使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使“网上党校”成为广大党员群众便捷、形象、直观的自主学习平台。
2、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党员网校”学习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参学情况与入党积极分子量化考评工作相结合,上学年度学分不合格的(全年计80分合格,2016年1月1日-6月30日计上半学年度学分,40分合格),日常学习培训评价计0分;与确定发展对象工作相结合,上学年度学分不合格的(标准同上),不得确定为发展对象;与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相结合,上学年度学分不合格的(标准同上),党委不得审批。
3、市委组织部将把“党员网校”参学情况作为基层党委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党员评选树优、吸收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对于组织学习不力导致参学率低的党组织和学习分数不达标的个人,在全市予以通报。
中共滕州市委组织部